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石梁河水库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 作者:集团投资部 浏览次数:948 录入时间:2024-04-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梁河水库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由连发改备〔20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海陵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海陵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内部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

2.2项目概况:安装GPS、雷达装备、码头停靠点夜成像视频监控等设备,利用现有软硬件、运行环境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和功能划分,补充必要的计算、存储资源及基础硬件、软件等,实现船只的定位识别、全天候全区域覆盖等功能。同时对现有水库智慧监管、数字孪生、视频等系统平台进行系统整合,实现“一个平台管全湖”。

2.3工期:180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的);

3.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施工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6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

3.7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连云港境内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3.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9.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9 日至2024年4月2316:00截止

4.2获取方式:报名投标单位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企业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B类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商务花园1号楼三楼。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8日15时 00 分,地点为 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5.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原件:

1. 营业执照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 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6. 投标人202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施工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8.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9. 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10. 拟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承诺(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11.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连云港境内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各地方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详见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陵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联系人:孙工、穆工

电话:0518-858176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商务花园1号楼三楼

联系人:马工

电话:13961389308